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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四十二章金爷(2/2)

这茶贵的奇,如今也成了黑势力大哥的最。喝一这茶,有黄袍加觉。

一阵郁闷,转间有人敲我们的门。门外好像是个女孩,女孩给我们两衣服走了。而她走了之后,简杰又是一声冷哼。

"沃克。"金爷一阵豪的笑,然后接过了女秘书的文件。同时,睛往女秘书的领里多看一

"呵呵,金爷还真把我们当成小弟了,他叫人给我们送来了西装。"简杰冷冰冰的说。

"刘鹏,你不会真的要给金爷当枪吧?他是利用我们的,他肯定没想过收我们当小弟。"简杰生气的说。

"怎么了?"我吃惊的问。

"可是陈乐平现在已经被控制住了,他每天都要去警察局被警察问话。"简杰说。

"西装?"

第二天,我们已经跟着金爷上班了。他称呼我们为小刘,小简。签过字,他开始比,"你们知吗?我最看不上那些说英语的。英语有什么好?有我们的拼音来的实在?"

"恩…"金爷满意的轻哼,然后招呼小弟去给他泡一壶武夷山的大红袍。坐在办公室的老板椅上,金爷对我和简杰还算不错。他对我和简杰说,"小刘,小简,我不知你们喜不喜喝茶,一会儿你们尝尝武夷山的大红袍。将来你们有息了,要试着享受一下。"

西装不是电影里黑大哥们穿的那,是类似于酒店大堂经理的那西装。金爷喜穿一件宽松的唐装,他手下的小弟也大多衣装得。他们这不像我们小城市,动不动就上百人火拼。他门时只带六七个人,现在我和简杰成了其中一员。

一壶茶很快泡好,我和简杰也有幸喝到了这武夷山的大红袍。相传古时一个书生赶考时肚痛,当天晚上生了怪病。一个和尚给他泡了一壶茶,结果这书生喝了茶后病好了。后来书生中,回来时用大红袍披在了茶的上,大红袍由此得名。再到后来,大红袍成了御用饮品和达官贵人的最,老百姓本喝不上。

下一更五

"卖掉场的事就不提了,我治睛这笔钱我会自己。如果我们真的要收拾那个老大,到时候我会替你背下所有的罪名。我是残疾人,判的时候也能轻一。"我说。

他是个暴发,他觉得我们这么能衬得他大老板的份。他对外也从不承认自己是个混,他说自己是个商人。

"是,金爷所言极是。"金爷有几个心腹,夜叉算一个,瘦王算一个。瘦王长的瘦的,是他的狗军师。他说话文绉绉的,最讨金爷心。

"谢谢金爷。"我微笑着。而简杰不说话,他打心里看不上金爷。如果不是为了我,他早就走了。

"不错!"

我们不是电影中穿着西装那打手,我们是他公司中的级职员。如果我没猜错的话,他边还要有个漂亮的女秘书。那个女秘书会经常拿来一份文件说,"金爷,这份文件请您签个字。"

这个世界是法律的,我们不能碰法律是无忌惮的为所为。就因为有法律约束我们,我们什么事都要加倍小心。这不是快意恩仇的武侠世界,是与现实差不多的世界。尽我们的很多事跟普通人不一样,但是我们仍然要为我们的事付代价。

叹了气,我对简杰说,"放下吧,也许咱们不会事。咱们混了这么久了,每次看着都很危险其实很安全不是吗?"

的。躺在床上,我也叹了气,"找到邱凡了吗?"

"我们跑的时候电话都关机了,现在谁也联系不上谁。不过邱凡说了,我们谁混的差不多了就先回去,到时候大家听到消息就都回来了。"简杰说。

ps:

"晚上我带你们见见那瘪三,差不多时你们就动手吧。"轻抿一,金爷脸上笑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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